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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培育

哲学神学的培育
 
对于更深入的知识培育,修士修女可以在神学院(参见司铎培育 4),在一所大学或与其附属的学院(参见司铎培育  18)或宗教科学学院(参见 司铎培育  18)学习。 参见修會生活革新 18),或在其他具有人文 特色的学校中,根据团体的特征,个人态度和团体的具体情况而定。 担任司铎职的候选人必须遵循《教会法典》和罗马教廷和主教会议提供的其他文件规定的培育过程
 
(会宪 Pfsgm, 6章, 1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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